首页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监控交寄、收寄、投递、领取等操作的全过程和智能快件箱周围环境。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