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14年)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据本规程及学校章程建立并完善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职能,增强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为理事会及其成员了解和参与学校相关事务提供条件保障和工作便利。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