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14年) 第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理事会可以设秘书处,负责安排理事会会议,联系理事会成员,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等。 高等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理事会正常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