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