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