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份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