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十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伪造或变造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无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