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