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四十三条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