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3. 第八章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申报与审核,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送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0〕116号)、《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金… 附:1.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