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