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