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一)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一) 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第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