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境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无疫等效评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是指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养殖场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一种或几种规定动物疫病的若干动物养殖和其他辅助生…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7年1月23日发布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