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对已公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维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