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公布 第二十二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公布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自收到评估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否合格的决定。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