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评估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保密。评估专家组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接受被评估单位或与被评估单位有关的中介机构或人员的馈赠;
私下与上述单位或人员进行不当接触;
评估结果未公布前,泄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行为。
接受被评估单位或与被评估单位有关的中介机构或人员的馈赠;
私下与上述单位或人员进行不当接触;
评估结果未公布前,泄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