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使用 第二十一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使用 第二十一条 当年缴入国库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由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支出预算中安排使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