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及临时证书是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享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证明,由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持有。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