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3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