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 第十八条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