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四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