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规范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的下列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 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 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 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