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条例(2020年)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九条 旅行社条例(202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