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八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监督 第八十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八十条 第八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监督 第八十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和互查互评相结合,案卷评查和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相结合,日常评议考核和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本部门案件承办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