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五章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五十七条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旅游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当场作出旅游行政处罚决定时,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笔录,并遵守下列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和作出处罚的地点。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