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三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十七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十七条 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效力高的优先适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两种以上处罚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