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旅游发展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四条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旅游发展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四条 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复后,由各级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