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旅游发展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三条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旅游发展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旅游局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旅游规划进行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旅游局备案,但涉及旅游产业地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产品格局的重大变更,须报原批复单位审批。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