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中心承担对受理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以及技术评审结论的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