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2011年) 第一条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201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采编行为,净化新闻采编队伍,遏制新闻违法活动,建立健康有序的新闻采访秩序,保障新闻记者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出版管理条例(2011)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