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2005年1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