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三章 驻地方机构规范 第二十九条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驻地方机构规范 第二十九条 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编发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 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要求采访、报道对象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广告、订报刊、提供赞助等; 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