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许可证的设立、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 第六条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许可证的设立、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 第六条 许可证设计,是指对许可证的登记项目和样式进行的设计。设计许可证时须规定其有效期限。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各类许可证的设立与设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