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报批稿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发布,并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