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