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六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六条 标准的立项、制修订工作应本着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