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严格规范登载发布行为。实行网络文学创作者实名注册制度,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必须要求创作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为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创作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对收集的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创作者信息安全。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应在平台上明示登载规则和服务约定,对创作者登载发布行为提出明确要求,既保障合理权益,又实施有效约束。登载发布原创作品,须在作品封面或内容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书名、作者、责任编辑及版权说明等相关信息。互联网公众账号服务商、应用商店等首发网络文学作品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管理;从事分发业务的,须加强审核力量建设,对分发产品及内容进行跟踪把关,对出现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提供公众账号和应用商店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监测管理,承担相应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