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新闻出版署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网络文学出版单位:
网络文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力量,拥有庞大读者群,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具有广泛影响。近年来,网络文学行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优秀作者和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
一、
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网络文学出版单位须设立总编辑,建立健全编辑委员会,强化内容把关职责,总编辑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具有否决权,对发布作品的内容质量负总责。…
二、
严格规范登载发布行为。实行网络文学创作者实名注册制度,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必须要求创作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为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
三、
定期开展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应按要求开展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形成社会效益自评报告,报送属地出版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发布或推介作品出现严…
四、
加强评奖推选活动管理。各类社会组织、媒体单位、学校和研究机构等举办全国性网络文学评奖,须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经同意后举办;各类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举办全国性网络…
五、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网络文学市场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内容导向出现严重偏差的,综合运用行政监管、经济惩罚、刑事处罚等多种措施进行处置。坚决清理低俗庸…
六、
加强网络文学出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教育,提高网络文学从业人员内容导向把关能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网络文学出版单位从事内容审…
七、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属地网络文学业务的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完善制度。对出现问题的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