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一条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