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 五、 对策与措施 (六) 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 积极利用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的资金和技术,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 五、 对策与措施 (六) 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利用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的资金和技术,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