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201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