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预算编制和下达 第十三条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预算编制和下达 第十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支出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