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纳入年度人口核定登记范围: 移民安置规划未经批准的; 公告公示、签章等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