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