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2021年) 第三章 备案建设 第十二条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备案建设 第十二条 新型储能项目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