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202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评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失职行为,造成评审结果严重失实的,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取消其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