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下列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八条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