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八条 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受理、核查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违法行为举报信息,并依法处理。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