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5年)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5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管辖 第五条 文物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管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